商务部延长婴幼儿配方奶粉等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

11月15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延长至2017年年底(原定的过渡期是到2017年5月11日)。即继续按照试点模式进行监管,对天津、上海、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重庆、福州、平潭等10个试点城市经营的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暂不核验通关单,暂不执行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的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对所有地区的直购模式也暂不执行上述商品的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

Dairy Products China News 201611 (Chinese ver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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