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甲霜灵混配制剂将不再被批准登记仅用于水稻恶苗病或立枯病

4月27日,中国农业农村部对外发出公告称,为规范含精甲霜灵混配制剂的农药产品登记,根据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意见,在专家组论证的基础上,决定从即日起禁止不再受理和批准仅用于水稻恶苗病或立枯病的精甲霜灵混配制剂的登记申请。而对于已成功获批登记的此类产品需要按照精甲霜灵有效防治的靶标对象(由腐霉菌或绵霉菌等引起的水稻相关病害),申请扩大使用范围登记,若在2021年6月30日前未提交相关申请资料的将不再保留该产品在水稻恶苗病、立枯病登记使用范围,并注销该产品在水稻上的登记。

Fungicides China News (Chinese version) 20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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